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磋商邀请书
欢迎各服务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本邀请书和磋商文件,按照磋商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本邀请书和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服务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4、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我校江浦校区实行疫情常态化管理,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XWRYRXSQ/start?sig=a7498a6cc964ee4a6a42d2b468bf0d7f&uid=67f72f3d-6a8f-11e7-be3b-0050569051b5&ts=1756656000)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并上传苏康码和十四天行程。十四天轨迹查询码(见附件4);
(2)授权代表全部从江浦校区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均需佩戴口罩,相互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接触与采购项目无关的我校教职人员和学生;
(4)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黄老师,电话:025-58139230,工号:2618。
5、现场勘察集中时间与地点:2020年9月25日9:0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320室;预约进校流程详见上面第4条,校内联系人、联系电话、工号:吕老师 ,025-58139789,5267。
一、采购项目编号:FW2020007
二、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江浦校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附件1)
(三)项目预算:19.8万元/两年
(四)服务期限:本项目维修保养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第一年度评审后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五)付款方式:各项检查合格后,按季度支付养护季度服务费。
(六)报价方式
1、响应报价中应包括与维保内容如人工、工具、消耗材料、利润、税金等有关的所有费用。按空调系统每套单价及项目合计总价报价。消耗材料指维保过程中使用的如包扎带、螺丝、电线、胶布、保温管、焊丝以及冷媒、润滑油等常用材料,磋商文件附件3中的除外。
2、响应服务商根据附件3《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配件限价清单》报下浮率。
3、维保合同履约期内,如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对采购项目中的部分空调系统进行更换,维保费用将按实结算。
(七)履约保证金
成交服务商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注:提供借记卡、微信、支付宝支付服务)。如成交服务商未能履行响应时的相关承诺,或存在和采购单不符的虚假交易,校方有权视情况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终止合同。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履约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四、磋商须知
(一)响应服务商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全部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本次零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获取和供货商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响应服务商须具有中央空调暖通、制冷等相关维修或保养资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响应文件的内容构成(以下表格均须完整提供)
1、《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索引表》;
2、响应服务商资格证明材料;
3、《磋商函》;
4、报价一览表;
5、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服务商应对照邀请书的服务要求,对本项目项目需求及响应情况如实准确描述,并附《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服务商按照邀请书要求提供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履约保证金等服务承诺,并附《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7、服务维保方案书;
8、相关服务的业绩情况(详细说明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9、响应服务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10、响应服务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网站、E-mail联系方式。
11、响应文件的格式详见《响应主要文件格式》(附件2)。
(四)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不符合的;
2、对项目的功能、配置和质量保证期要求不能满足的;
3、对项目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未加★的内容)出现三次以上负偏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所投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或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五)响应文件的封装
1、装订: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2、封装:响应文件须按分包号分别独立装袋密封封装,封口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外包装上要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未按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
(六)评审办法和成交原则
1、磋商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磋商小组负责评审,磋商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服务商中,若服务商满足两家及以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分标准详见《项目需求》(附件1)。
(七)公告与通知书:根据磋商小组的磋商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2个工作日。响应服务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服务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与发票
1、成交服务商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用户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必须与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做实质性修改。自成交通知书落款之日起15日内须完成合同签订。
2、成交服务商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九)专家评审费:成交服务商须缴纳专家评审费人民币1000元。(注:提供银行借记卡、微信、支付宝支付服务)
五、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接受时间:2020年9月29日8:30-9:00;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9:00;
(二)接受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行政楼三楼335室。
六、磋商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29日9:00;
(二)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行政楼三楼335室;
(三)响应服务商须到磋商现场。
七、采购方信息
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行政楼三楼,邮编:211816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吕老师 咨询电话:025-58139789
中心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230 邮箱:sbgl@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中心联系人提出。服务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附件:1、《项目需求》
2、《响应主要文件格式》
3、《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配件限价清单》
4、入校申请二维码和十四天轨迹查询码
5、《服务类采购合同模板》
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3日